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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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修路卖古树被紧急叫停
林业执法部门:要造福村民更要依法保护自然资源
本报记者 曹志男

  “要致富,先修路。”最近,泰顺县南峤村的“致富路”被纳入了“康庄工程”,其中村民要自筹资金10多万元。“为了解决资金问题,我们决定卖掉一棵200岁的古罗汉松。”南峤村支书包学奔告诉记者。
  原来,这棵200岁的古罗汉松已到了“花甲”之年,而且古树正好挡了“致富路”,于是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了一个“一举两得”的决定:将古树以3.8万元的价格卖到平阳赚取修路钱。村里收到买树钱后,为办理该树的移植审批手续忙开了。
  可让喜滋滋的村民感到不解的是,主管部门泰顺县林业局多次拒绝了他们卖树的申请。
  “这样的古罗汉松不能随意买卖。”省林业厅资源处的卢处长告诉记者,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移植或买卖必须经过林业部门审批,“南峤村私下卖了古罗汉松,这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。”
  泰顺县林政科在接到南峤村移植古树的申请后,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了古树的情况,发现这棵14米高的古罗汉松约三分之一的树干已腐枯中空,且因当时建设简易公路导致其部分根系曝露空中,古树已受伤不浅。“鉴于古树目前的状况及其挡道的问题,我们初步研定的最好方案就是将古树移植到合适的地方,而不是卖到别处。”林政科科长毛建光这样说道。
  对这样一个答案,南峤村的村民觉得难以理解,这么多村民的共同利益难道没有一棵古树来得重要?所以,村民们依然一次又一次地打移植古树的申请报告,“用一棵树换我们村的经济繁荣,值得!”包学奔认为自己没有做错。
  200多岁的古罗汉松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珍贵礼物,而修建公路则是为了发展经济造福村民。当保护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相冲突时,孰轻孰重?
  当地政协的一位工作人员说,造路钱不够,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想办法筹集,为几万元钱卖掉宝贵的古树太不值得,古罗汉松卖掉以后就不会再有,大自然不会给人回头的机会,“不破坏自然和谐的经济发展,才是科学的发展之道。”